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首先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定期续展,以始终保持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性。服装商品条码的注册及续展等工作的要求与一般商品条码的要求基本相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属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机构,负责全国商品条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是当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负责当地商品条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目前在全国各地共有46个分支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录C。
1.注册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服装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索取并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并交纳有关费用后,编码分支机构和编码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向符合规定者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对不符合规定者退回申请资料。
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资格。
2.维护
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其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
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在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系统成员如果商品项目代码容量不够用,可以在原有编码容量即将用完时,向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增加厂商识别代码。
|